中南民族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及奖励办法

作者:       发表时间:2021-11-05       访问次数:

温馨提醒:2021年研究生管理职能归并入学生工作部(处),《中南民族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及奖励办法》中涉及到研究生工作部的工作职能已全部相应转入学生工作部(处)。本部门将择机修订相关制度。


《中南民族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及奖励办法》

(民大研〔2016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研究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不断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评选对象为我校学籍在册的全日制普通研究生。

第二章评选项目

  第三条优秀研究生评选项目包括研究生学年度先进个人和优秀毕业研究生。研究生学年度先进个人包括:“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

第三章评选比例及条件

  第四条参评各类优秀研究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作风正派,品德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纪守法;

  (二)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刻苦,课程学习成绩优良,科研成果突出;

 (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他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

  第五条研究生学年度先进个人评选比例及具体条件

  (一)“研究生标兵”

  评选比例:二年级以上研究生人数的2%

  评选条件:

  1.博士研究生在本学年度必修课成绩平均 分为85分以上,并以第一作者或与导师共同署名(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在核心期刊(北大版)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

  2.硕士研究生在本学年度必修课成绩平均分为85分以上,并以第一作者或与导师共同署名(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在核心期刊(北大版)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

  (二)“优秀研究生”

  评选比例:二年级以上研究生人数的10%

  评选条件:

  1.博士研究生在本学年度学习必修课成绩平均分为80分以上,并以第一作者或与导师共同署名(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在核心期刊(北大版)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

  2.硕士研究生在本学年度学习必修课成绩平均分为80分以上,积极参加研究生院或各学院组织的科研活动。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评选比例:二年级以上研究生人数的3%

评选条件:

  1.热心为集体、同学服务,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并取得显著成绩;

  2.担任过一个学年以上学生干部(班干部、党团干部、研究生会干部),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第六条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比例及具体条件

评选比例: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0%

评选条件:

在符合本办法第三章第四条规定的基本条件的情况下,读研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优先评为“优秀毕业研究生”:

(一)获得“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二)科研成果特别突出,发表多篇学术论文或科研成果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在校级及以上各类比赛或竞赛(包括集体项目)中获得前三名;

(四)在社会活动中,有突出的先进事迹,受到过国家或地方政府的表彰或其他奖励。

  第七条 凡考核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无资格参评各类优秀研究生:

  (一)违反校纪校规受到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

(二)课程考试不及格;

(三)有学术失范行为;

(四)无故拖欠学费及住宿费。

第四章评选时间及程序

第八条研究生学年度先进个人评选于每年10月进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于每年5月进行。

第九条 评选工作坚持公正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优选的办法。具体评选程序如下:

(一)研究生工作部发布评选工作通知后,研究生对照相应评选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中南民族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表》;

(二)各学院按规定条件和名额进行初评,确定推荐名单,公示后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三)研究生工作部对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正式表彰名单,公示后上报学校审批。

第五章奖励办法

第十条评选出的各类优秀研究生由学校颁发绿茵体育官网的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十一条获评“研究生标兵”者,奖励1500元;获评“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者,奖励1000元。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凡已获评优秀的研究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称号,追回已发奖金,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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