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2022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民大党发〔2022〕85号
各单位:
按照国家民委办公厅、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委教育工委关于2022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中南民族大学二级单位综合考核办法》(民大党发〔2022〕76号)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学校2022年度考核工作。结合学校实际,2022年度考核时统筹进行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班子成员组成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校领导和纪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根据考核任务分工,考核办分设在党委组织部和人事处。办公室成员由党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和工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开展考核具体工作。各二级单位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党政领导班子为主要成员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考核分二级单位考核和教职工考核。教职工考核包括中层干部考核和其他教职工考核,中层干部考核包括领导班子考核和中层干部个人考核。
三、考核内容
(一)总体要求
年度考核工作突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落实国家民委“三定”规定和学校党委部署重点工作来开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情况。
2.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部署的重点任务,落实国家民委“三定”规定和学校党委部署的重点工作,聚焦主责主业,转观念、转职能、转作风,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实绩。
3.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建引领,持续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执行党章党纪党规,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
4.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民族工作对内对外宣传,管理意识形态阵地,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提高用网治网能力,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防范和化解民族工作领域风险隐患的情况。
5.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全面履行职责、服务大局和中心工作的情况和实际成效。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完成学校党委年度部署的重点任务,推进本部门(单位)事业改革发展情况。
6.贯彻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四个特别”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坚持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坚持配强关键岗位力量,坚持严把进人关,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情况。
7.坚持民主集中制,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及时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情况。
8.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真抓实干,改进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情况。
9.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依法依规办事,加强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建设,加强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和保密工作,推进工作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情况。
10.要求纳入年终考核内容的其他工作情况。
(二)二级单位考核
各二级单位要认真撰写本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和领导班子述职报告。教学单位重点考核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党建工作主要包括:政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统战工作、制度建设、平安校园建设、综合管理等八个方面,业务工作主要包括:专业建设与本(预)科教育教学、学生工作、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师资队伍建设、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六个方面。职能部门、教辅、直属单位重点考核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党建工作主要包括:政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统战工作、制度建设、平安校园建设、综合管理等八个方面,业务工作为履职尽责情况。
各级党组织书记撰写年度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讲清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基层党建的硬招实招、问题不足和改进措施,重点突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情况;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推动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成长守望计划”、党员下沉社区等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情况;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清廉学校”建设、国家民委巡视和校内巡察涉及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整改等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深化平安校园创建,健全安全稳定责任体系情况。
(三)教职工考核
1.中层干部考核
中层干部不仅要述职述廉述学述德述法,还要述党建,报告履行“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等情况。对“一把手”的考核,在全面考核履行职责和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突出对“一把手”的政治考核、能力考核、实绩考核、作风考核、廉洁考核。中层干部撰写个人述职报告,填写《中南民族大学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
2.其他教职工考核
根据考核内容要求,结合本人岗位职责、岗位任务和年度工作实际,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从德、能、勤、绩、廉、作风等方面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并分类填写《中南民族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2)、《中南民族大学非在编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3)和《中南民族大学预备师资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4)。
四、考核方式
(一)二级单位考核
按照《中南民族大学二级单位综合考核办法》,各二级单位年度考核采用单项考核、年度综合述职测评和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三种方式进行。
根据学校机构设置,结合工作实际,全校54个二级单位按53个单位进行述职(民族学博物馆不单独考核)。
1.单项考核。各二级单位按照学校2022年度党建工作单项考核指标体系和业务工作单项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考核。
2.综合述职测评。学校召开二级单位综合述职测评大会,述职单位主要负责人按抽签顺序依次述职,述职时间6分钟。
3.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工作通知》(民大党发〔2022〕81号)要求,学校召开二级党组织书记和机关党委所属各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大会,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和机关党委所属各支部书记按抽签顺序依次述职,述职时间6分钟。其他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由所在二级党组织组织开展。
(二)教职工考核
1.中层干部
学校中层干部在本单位进行述职测评,也要在学校测评大会上进行考核测评。
(1)各单位测评会议述职测评。各单位召开测评会议,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在会上进行述职,中层干部进行个人述职。述职材料以提交党委组织部报告材料为准(学校oa系统公示)。
(2)学校测评大会考核测评。中层干部在学校测评大会上进行考核测评。
2.其他教职工
各二级单位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或在教研室、实验室等范围召开会议进行述职考核测评,参会人员对述职考核人员进行民主评议,以无记名形式进行考核测评。
四、考核等次及评定
学校考核办根据二级单位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各单位对教职工考核等次建议综合研判,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方案,报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确定。
(一)二级单位
按照《中南民族大学二级单位综合考核办法》,二级单位年度考核设“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次,除d等次外,每个等次分为两档,即“a ”“a-”“b ”“b-” “c ”“c-”。全校53个参加年度考核的二级单位,按22个教学单位、22个职能部门和9个其他单位(教辅、直属单位)三类分别进行年度综合考核排名。
(二)教职工
教职工(含中层干部)的年度考核设“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各单位教职工(含中层干部)考核建议“优秀”等次总指标数按本单位教职工人数的20%掌握。
“优秀”是指综合表现突出,出色履行领导职责或者岗位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成绩显著。“合格”是指综合表现好,认真履行领导职责或者岗位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基本合格”是指综合表现勉强达到领导职责或者岗位要求,或者在某个方面存在明显不足、有较大问题。“不合格”是指综合表现达不到领导职责或者岗位要求,或者在某个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出现重大错误。
1.中层干部
(1)中层干部的年度考核等次由本单位考核工作小组根据个人在本单位测评考核情况、工作实绩和平时表现,并征求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意见后提出年度考核建议等次报考核办。考核办参考中层干部在学校大会测评结果,结合干部平时表现、工作实绩等,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方案,报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确定。
(2)“一把手”评优从严把握,减少数量,突出质量。
(3)每个单位中层干部建议“优秀”等次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中层干部不超过2人的单位,且上一年度已有中层干部被评为“优秀”等次的,该单位中层干部本年度原则上不参加“优秀”等次评选。
(3)拟定为“优秀”等次人员,个人在本单位的年度考核测评得分原则上应相对较高或排名靠前,在学校测评大会考核测评结果原则上不能排名靠后;个人在本单位测评中,“德”的测评结果“好”和“较好”得票率之和低于有效票80%、且“好”得票率低于有效票30%的,一般不评定为“优秀”等次;年度工作中出现重大负面清单,或在年度综合考核、党建工作考核中,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排名后两位、其他单位排名末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中层干部出现其他重大负面清单情形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2.其他教职工
各单位其他教职工考核等次由本单位考核工作小组根据被考核人工作实绩、平时表现和述职考核测评情况,集体研究提出建议考核等次报考核办,并填写本单位教职工《中南民族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等次备案表》(附件5)。
出现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等“一票否决”情形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教职工未完成核定的教学和科研基本工作量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一年内事假超过15天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属“登记备案人员”范围,但未按规定上交因私出国(境)证照统一保管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三)其他情况说明
教职工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不定等次;由学校选派,在外参加挂职、借调等锻炼服务工作的教职工,时间超过半年的,考核一般在锻炼服务单位进行考核。若锻炼服务单位明确要求锻炼服务人员在派出单位考核,则纳入学校的年度考核人员范围。公派出国和在外地学习进修不能参加年度考核的,暂不定等次,待回校后由所在单位组织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意见。在首聘期或延聘期内的教师,参加年度考核,暂不定等次,待聘期结束后确定考核等次意见。
2022年10月1日以前变更岗位的,在现单位进行年度考核;2022年10月1日以后变更岗位的,到原单位进行年度考核。2022年10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须参加年度考核。2022年10月1日以后调入学校的,由原单位提出考核意见,学校确定等次。高级专家退休返聘须参加年度考核工作。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二级单位考核结果的运用
1.各二级单位对照年度综合考核情况,查找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进行整改。
2.在各二级单位年度考核测评中,对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测评总体评价“好”与“较好”得票率之和达不到三分之二或者“差”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确实存在问题的,督促领导班子加强整改,必要时进行组织调整,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3.学校对单位综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单位分别按一定绩效基数和相应系数实行年度综合考核绩效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二)教职工考核结果的运用
1.对中层干部年度考核测评总体评价“优秀”与“合格”得票率之和达不到三分之二、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胜任现职岗位的人员进行诫勉谈话或者组织调整;不合格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视具体情况分别作出免职、责令辞职、降职等组织处理。
2.学校对考核为“优秀”等次教职工的奖励,从学校给各单位的管理服务绩效中统筹考虑,奖励办法由各单位自行制定;锻炼服务人员在挂职(借调)单位的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由锻炼服务单位按其规定进行奖励,学校不再奖励。考核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按学校规定进行绩效扣减。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面认真梳理总结一年来的各项工作,把年度考核工作作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等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工作的重要举措,更加扎实地把学校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广大教职工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进行总结和述职,并积极参与述职考核测评工作。对民主测评情况要综合分析,正确运用民主测评结果并结合平时考核掌握的情况确定考核等次或提出考核等次建议。评定考核等次或提出考核等次建议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严格把关、保证质量。
(三)各单位及时向分管、联系校领导请示报告,确定考核工作小组的组成、本单位年度考核测评会议和所属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参会人数等内容,于2023年2月10日前书面报送考核办(行政楼412室)备案。
(四)各单位于2023年1月3日前将本单位工作总结(5000字以内)、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2500字以内)、中层干部个人述职报告(2500字以内)电子版汇总后发送党委组织部邮箱。相关述职、总结材料将上传学校oa系统进行公示,其中各单位工作总结和党建工作专项述职报告将汇编成册,作为学校述职考核大会的参考资料。
(五)二级单位单项考核中考核牵头单位于2023年1月10日前将所负责单项考核结果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党委组织部邮箱。
(六)各单位于2023年2月17日前将本单位教职工的考核材料《中南民族大学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中南民族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中南民族大学非在编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中南民族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等次备案表》和《中南民族大学非在编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备案表》(附件电子版可在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网页“常用下载”栏下载)报送到人事处。
联 系 人:郭旋(党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67840978、67842195
电子邮箱:gbgz@mail.scuec.edu.cn
办公地点:行政楼412办公室
联 系 人:聂扬眉(人事处)
联系电话:67842389
电子邮箱:rsc@mail.scuec.edu.cn
办公地点:行政楼430办公室
附件:1.中南民族大学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
2.中南民族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
3.中南民族大学非在编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4.中南民族大学预备师资年度考核登记表
5.中南民族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等次备案表
6.中南民族大学非在编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备案表
中共中南民族大学委员会
2022年12月30日
编辑:郭旋 审核:蔡琼 上传:郭旋